第十章退隐避世,安静生活_暖暖by妩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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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退隐避世,安静生活

  第十章:退隐避世,安静生活

  暮晚,站在阳台上,欣赏这个城市的夕阳,直到落下最后一抹余晖,她才披了衣服出门,华灯初上,街上很热闹,她漫无目的闲逛,偶尔驻足,观赏身边的一花一草。

  某天,她走进一间印度小店,店内灯光昏暗,香味缭绕,一直黑猫趴在吧台上,姿态慵懒,看她进来,骄傲的转了脑袋,店主人随意的招呼了声,便坐着自己的事情,她在店内四处看,挑了几盒印度檀香,还有一块绿色的手工披肩,披肩右侧绣着白色的小花,她看见第一眼,就喜欢的不得了。

  店主是个年轻的女子,眉眼很像苏晚晚,黎朝颜结账时,她说今天她是她的第一个客人,绿色的披肩就送给她,当做礼物。

  这样的盛情,黎朝颜推拒不得,只好又从店内挑了几样精致的玩意儿,结账时,年轻的女子随意的开口,“我叫未央,你呢?”

  “黎朝颜,你叫我阿颜就好。”她从没有把自己当做名人。

  两个人交谈几句,黎朝颜知道,她靠这个小店,还有平常给杂志写稿为生,因为爱旅游,所有生活有时会很清苦,退隐避世很久,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。

  临走时,她告诉黎朝颜,有空可以来坐一坐,这个小店,是个避世的所在。

  黎朝颜微笑着点头,离开时,已经很晚,在昏黄的街灯下缓缓不行,路口,遇见卖鲜花的女孩,十几岁的样子,脸上皮肤粗糙,她看见黎朝颜,便怯怯地叫:“姐姐,买花吗?”

  很漂亮的马蹄莲,洁白的花,翠绿色的叶子,花叶上还沾染着露水,她拿在手里闻了闻,清香扑鼻,于是便付钱买下。

  小女孩接了钱,欢欢喜喜的跑开,走了几步,又回头看着黎朝颜,连说了好几声的谢谢。

  她站在路口等红绿灯,夜风微凉,她一只手拿着花,另一只手拉紧了衣领,旁边有人走上前,与她并肩而站,是陌生的男子,身材高大。

  “Hello,你还记得我吗?”陌生的男子无意一瞥,脑海便跳入一抹鲜活的画面。

  黎朝颜看着他,是外国男人,有白白的皮肤,高高的鼻梁,中文发音不太标准,咬字很重,是街头陌生的搭讪吗?虽然她的性格和之前相比,已经收起许多的棱角和尖锐,但是,始终对人内心戒备。

  她摇摇头,陌生的男人笑起来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,“在KFC,你……还抱了我。”男子笑的腼腆。

  几个月前,她曾在KFC控制不住情绪的大哭,然后逮住一个陌生的男人就抱,这世界真小了,居然还能再次遇见,她不好意思之余,却也十分欢喜,感谢他在那样的一种情况下,拥抱了她。

  陌生的男人说:“我的中文名字叫子乔。”

  “黎朝颜。”她伸出手和他相握。

  “不请我喝杯茶吗?中国人不是都讲究礼尚往来吗?我给你一个拥抱,你是不是也还一个?”子乔调皮的眨眨眼睛。

  黎朝颜被他弄的心情好起来,也学他的模样眨了眨眼睛,“我可是名人喔,这样吧,请你回家喝我煮的茶,让你看一看中国人的茶道。”

  深夜,带个仅仅知道名字的外国男人回家,她是多么大胆呢,可黎朝颜始终自信,她相信自己的直觉,也或许是寂寞太长时间,需要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。

  子乔,一定会是有趣的人。

  平常她总是像潜伏在暗夜的动物,深夜就精神奕奕,坐在阳台上吹风,听音乐,有时也会写一些东西,内心有太多的情感,找不到宣泄,偏偏对文字又十分敏感,从不用电脑,买了好看的练习本,一个字一个字的书写,她一直热爱这种古老,矜持的方式。

  进了公寓,子乔就大呼好香,好奇怪的香味,黎朝颜指了指自己手里的檀香,无比骄傲的说:“就是它了。”

  子乔竖起大拇指,“我只在电视里看见过,现实人居然还有些燃香,了不起,了不起。”

  黎朝颜听后,立刻摇头晃脑起来,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,酒逢知己千杯少,索性今晚就喝个痛快,哼着小歌,去取来红酒,各自斟满。

  “Cheers。”

  子乔是温哥华人,比她大了三岁,来中国留学,交了三个女朋友皆是无疾而终,感叹,“这里的女人,女人太现实,每一个都问我,结婚后会不会去温哥华建别墅生活。”

  “不对,不对,你不能以偏概全,中国的好女人多的是,是你没有遇见,是你自己运气不佳。”今天高兴,喝了许多的酒,脸上升起薄薄的红晕,目光却更加的明亮。

  “这不,你面前就站着一个。”她又手舞足蹈起来,摇头晃脑的样子,十分像个顽皮的孩子。

  子乔哈哈大笑,频频点头,这女孩子果真是奇妙,一人独居,竟敢在深夜带着陌生男人回家,还一起喝了酒,不过说真的,他对她有心动,却无半分亵渎的意思。

  聊起相遇,子乔再次感叹,这半生被许多女人抱过,却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的,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孩子抱过。

  “是不是刚失恋?”男人有时也八卦,尤其是面对这样有些神秘的女孩子时。

  黎朝颜虽然喝的半晕,内心却无比的清楚,看着眼前这个爽朗的,陌生的异国男子,有了想要倾诉的欲望,端着杯子,走上阳台,夜风袭来,她眯了眼睛,感觉微爽。

  她说,“那天,听见一首歌,让我想起一个故人。”分开不过半年有余,她竟然都用了故人这个词,可他的脸,忽然跳到她的眼前来,清晰如昨,恍如刚刚才分开。

  子乔端了杯子,还有红酒走到她的面前,替她把杯子斟满,尔后,用自己的轻轻碰了碰她的杯子,空气里有细碎的声响,撩人心弦。

  她脸上的表情有些悲伤,目光眺望远方,浅浅的寂寞在眼底晃动,星光倒映在她的瞳孔里,像无数破碎的眼泪。子乔忍不住问:“你很喜欢那个故人?”

  黎朝颜忽而掉了泪,还未落下,就被风吹散,落在一旁子乔的脸上,像下了一场细凉的雨,落了满心的潮湿。

  她想起南方小城的一切,想起和许清池之前所有的过往,她欺负他时他的表情,还有渐渐长大,玉树临风的模样,她看见了他的脸,他的眉眼,他薄薄的唇,他缠绵的目光,一切清楚的就好像站在她的面前。

  “我曾经自以为的喜欢过一个人,用了一年多的时间,干尽了傻事,最后还害死我最好的姐妹,可是,我渐渐的记不起他的脸,我甚至不思念他,就好像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一样。晚晚她说,我自己被自己的付出迷了心智,后来,我离开那个城市,想的最多的是另一个人,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喜欢的人,我想,无关风月,只因为彼此情意太深,那是我最好的姐妹喜欢的男孩子。”

  已经很久没有再说过这么多的话了,一口气说出这些后,内心怅然所失,鼻尖酸酸,想要落泪。

  许清池,现在在这个城市的黎猫,是真的无所依靠。

  醉极而睡,无比酣畅,醒来时,子乔已经离开,留下字条,说已经认得路,下次有空还会再来,他喊她神秘的东方姑娘。她笑,他是因为没有见过过去的黎猫。

  现在的黎朝颜,令人有太多遐想。

  印度的小店,是黎朝颜闲暇时常去的地方,未央是个很安静的女孩子,店内终年点着印度香,气味特别,令人有微微的眩晕感。

  午后,两个人经常靠在门边晒太阳,那只大黑猫,慵懒的躺在脚下,她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,聊生活,聊过去,也聊感情,太阳西下时,她们便回到店中,未央写稿,她便也写起来,天马行空的乱想,笔下不乏缠绵悱恻好,刻骨铭心的爱情。

  未央闲时便拿来看,十分的惊艳,想不到她的文笔十分细腻,故事情节亦是曲折动人,越看越是喜欢,最后便央她拿去投稿,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,可以谋以生活,何乐而不为呢?

  当下便为自己取了笔名,晚晚和猫,稿件交给未央去投,作为交换条件,她告诉未央笔名的由来,未央听后,久久不语,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。

  她说,阿颜,哪天有闲心,我也来说一个故事给你听。

  黎猫投稿很顺利,杂志社立刻采用,十分欣赏她的故事和笔调,并约了她下次的稿件,她亦很欢喜,拿了稿费,便请未央出去大吃一顿。

  从此就开始了写作生涯,她的故事,读者都很喜爱,纷纷写来信件,出版公司亦看重她的潜力,让她可以尝试做长篇创作。

  深夜,站在阳台,指间夹了一根百年寿,窗台野花开的正艳,这是她从B城带来的唯一一件东西,把烟蒂按灭在盆地,想起那日在山上晚晚说过的话。

  坚强,不一定非是仙人掌那般的模样。

  第四卷第一章:写下我们的故事,以此纪念这场青春

  晚晚,此刻,我独居避世,收敛了所有的锋芒,安静的生活,写稿度日,算不算得上已经坚强。

  忽然间,心念大动,何必所有的小说都要杜撰,她想,自己和苏晚晚还有许清池,左慕辰之间的故事,若是写出来,换了各自的名字,便也可以成为一本小说,也算以此纪念自己和苏晚晚的青春和爱情。

  每日大多数的时间用来的写稿,偶尔会去未央那里坐一坐,写的累了,便会去阳台抽一根烟,给花草浇水,给小鱼喂食,那晚买来的马蹄莲养在书桌上,开的极好,亭亭玉立,像妙龄少女。

  小说写的很顺畅,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便交了稿,出版社很是喜欢,以极快的时间面市,书名采用了她的成名曲,最温柔的告别。

  书面市后,受到极大的追捧,一时间加印不断,她从炙手可热的新星,一下子就成为青春畅销书代表,可是,没有人知道晚晚和猫,就是黎朝颜,她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,欢喜的不得了。

  一个月后,出版编辑告知,书被导演看重,要改成剧本,问她是否愿意,她想了一夜后,翌日回复答应,版税稿费都可以不计较,只是有两个条件,剧本由她亲自操刀,苏晚晚这个角色的演员,一定要由她来选,否则,一切不做他想。

  对方答应后,黎朝颜准备去找莫南安商量此事,不料他却先找上门来,她穿着棉布裙子,给他泡了茶后,坐下来才问:“是不是有了适合机会?”

  她知道,莫南安这样的大忙人,是无事不登三宝殿。

  莫南安看了她一眼,目光中若有深意,果然,他开口问道:“你和左氏少董是什么关系?”

  黎朝颜一怔,显然没有听明白他的话,莫南安何许人也,黎朝颜的表情真假,他一看便知,看她的样子,像是真的不明白,他索性直接告诉她:“最近有本小说被姜导演看中,在找投资方,找到了左氏,没想到左氏少董看了小说后,指名由你来演女一号。”

  她总算是听的明白了,不过是某本小说被看重,而对方让她演女一号,而她不过是唱过一首歌,红过一时的已快被淡忘的新人,因此莫南安才怀疑了。

  不对,忽而想起什么,心脏有一瞬间的停顿,她问:“你说那少董是姓什么?”

  “左。”

  左慕辰?

  她的身体不自觉有些僵硬,他清楚那个故事里的一切,他指名道姓要她演,什么意思?让所有的情景再现。

  呵。她站起来,倒了点酒端去阳台,喝了酒,沉默良久,渐渐恢复情绪,她说:“不演,不管片酬多少。”

  莫南安站在她的身后,看见书桌上的稿纸,无意一瞥,尔后又翻了一翻,看了个大概,心里像是有了几分明了,却也不急着去证实,只是淡淡的开了口:“那个故事我看过,女一号应该很适合你。”

  可黎朝颜不理,分明是铁了心,她写这个故事,目的不是让自己再去亲生把一切经历一遍,不过以此为念,更多的是纪念晚晚,当然,如果有可能,她想把故事的一切都颠覆,那么,会不会所有的事情,都不会是目前这个状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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