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章序给我的女孩儿_暖暖by妩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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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章序给我的女孩儿

  第0章序:给我的女孩儿

  曾经一度,我想用这个名字,作为我新书的名字,可想了很久,还是决定,用这个名字写一封情书给你们:我的女孩儿。

  写《暖暖》前,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,生了一场病,持续的低烧,呕吐,头痛,身边没有一个人,心里的孤独得不到宣泄,我把自己埋在杯子里歇斯底里的哭泣。

  三十六度的高温,加上生病,哭的太久,体力不支就浑浑噩噩的睡了过去。

  然后,我做了一个梦,梦里,我回到了十六岁,坐在教室后排,靠着窗户,仰头看天空,讲台上老师对我怒吼,我吊儿郎当的站起来,晃悠悠的走出教室。

  那个时候,我真的很不讨喜,沉默寡言,又特立独行,经常站在走廊里,一边嚼口香糖,一边看着三五成群的女孩,嬉笑着从我身边经过,然后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,这样肤浅的,靠零食与八卦维持的友情,我才不稀罕。

  可是,时至今日,我才敢承认,所有的特立独行和不桀,都是我独孤的保护伞。

  其实,我多么渴望成为优雅的像白天鹅一样的姑娘,笑容甜美,举手投足间都讨人喜欢。

  可我知道,我做不到,每个人生来是一副样子,成长过程,又会进化成另一种样子,而我早已长成了,面目坚韧,内心却不堪一击的样子。

  就像文里的黎猫,她是我年少时所有的模样。

  而苏晚晚,她是我渴望变成的美丽的模样,好像集所有优点于一生。

  因此,她们彼此厌恶,却又彼此相互吸引,因为特立独行,是敢于对这个世界不公的反抗,而温柔美丽,是急于想被这个世界所有人承认。

  其本质是,我们都很孤独。

  所以,我们不必羡慕谁,刻意要变成谁的摸样,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自己,做最真诚的自己,总有一个人,她会走到你的面前,你们填补你们彼此的遗憾。

  就像黎猫和苏晚晚。

  好的友情,是可以比爱情更加刻骨铭心的,就像某歌词里写的一样:你拖我离开一场爱的风雪,我背你逃离一次梦的断裂。

  总有那么一段路,除了闺蜜,谁也无法陪你走过。

  虽然在《暖暖》里,我写友情的笔墨很多,但年少时,爱情从来都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。

  你还记得自己曾年少时,深深深喜欢过某个男孩子吗?

  虽然,他可能并不是你最终的MrRight,可你透过他,看见过爱情最真最美的模样,所以,我的女孩儿,如果你们此时正在喜欢某个人,并不需要感到羞耻,因为朦胧心动,是爱情教给我们的第一课。

  醒来后,我决定写下《暖暖》,给青春年少的你们看,我想告诉你们,不管你们此时是孤独,或是无助,或是爱而不得,都不要担心。

  最终,你们都能够带领自己走出自己的困境。

  就像我一样。

  或许,像黎猫一样,走过很多弯路,但某一天回头时,却看见了绚烂的彩虹。

  第一卷第一章:她说,总有一天,她会离开这里七月的天,空气是潮湿且厚重的,散发着粘稠的气味,让人无端烦躁,尤其是再遇见一个痴缠不休的男生就更如此了,黎朝颜一边恨恨的想,一边转身朝弄堂里进。

  窄小的弄堂,终年阴暗潮湿,两边斑斓的墙角,长出厚厚的青色苔藓,墙角堆满腐烂的垃圾,空气里散发着一股腥臭味,让人感到恶心,黎朝颜用力的踢开脚下的一团垃圾,然后抬起头仰望天空。

  她想,总有一天,她会离开这里,一定会。

  弄堂左拐,她推开摇摇晃晃的木门,母亲站在窗边,见她回来,哼笑了声,极冷漠的说道:“这次又是第几个?”

  显然,她从窗边看见了刚才发生的事情,黎朝颜不打算理她,却听她又说:“黎朝颜,你只有十七岁。”

  她的样子,让黎朝颜有想笑又气恼的感觉,仰头看着她,轻声反问:“您十九岁不是就生了我吗?”

  或许是她脸上似笑非笑的讥讽惹怒了母亲,她快速地蹲下来,随意拿出地上的一只高跟鞋朝黎朝颜砸去,猝不及防的速度,让黎朝颜没有来得及躲避开,头一偏,高跟鞋砸在了她的额头上,幸好不是细长的鞋跟。

  额头上传来的压住神经的疼,彻底让黎朝颜恼了,她冷笑两声,捡起落满灰尘的高跟鞋,看着自己的母亲,轻声问:“如今,这美丽的高跟鞋,怕也只有这样的用处了吧?”

  说完,她吹了吹高跟鞋上的灰,仰起头看她的母亲,母亲脸色苍白,整个身体都在颤抖,哆哆嗦嗦的张开嘴骂了一句:“孽种。”

  然后,转身朝她破旧的卧室里走,门被剧烈的摔上,那力道甚至把整个破房子的震的摇摇欲坠,黎朝颜感到有一瞬间的眩晕。

  她抿着唇看着满房间横七竖八散落着的高跟鞋,忽然冷笑一声,这些高跟鞋曾经多么漂亮,都是那个男人送给她的,可只从他离开后,它们就被丢弃在了房间的各个角落,并且形影单只,是她把其中的一只扔掉的,她见不得这些成双成对的高跟鞋。

  关于她的母亲,三言两语就能交代清楚,十九岁的少女爱上了自由不羁的男人,她为他离家出走,与亲友父母断绝联系,可最后,他却在她生下她不足一个月时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,只留下一张纸条,他说他不能够接受这样繁琐没有自由的生活。

  从此后,黎朝颜成了没有父亲的孩子。

  黎朝颜知道她的母亲是变态的,否则,怎么会常常一个半夜蹲在阴影中,把落满灰尘的高跟鞋抱在怀里,目光空洞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,有时哭有时笑,声音凄厉令人悚然。小的时候,每当从房间出来,看见角落里披头散发的母亲,小小的黎朝颜都会吓的哇哇大哭,甚至不敢出来上厕所。

  现在,她已经能够视若无睹了。

  额头上被砸的地方,开始有些肿胀,里面的神经一跳一跳得疼起来,黎朝颜用力扔掉刚才砸她的高跟鞋,然后站起来朝厨房里走。

  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能亏待自己,否则,怎么能有力气离开。她是注定要离开这里的,这是她十七年来,最最最大的梦想。

  晚饭又是白水面条,已经连续吃了近一个星期,尽管她很想吐,可还是逼迫自己吃了下去,就像生活,尽管它让你十分的厌恶,却还是不得不继续忍受,因为别无选择,除非你能比它更强大。想到这里,黎朝颜咯咯地笑起来,才发现自己竟是这么聪明,在下一碗面条的时候,都能想到如此具有哲学的话。

  从厨房出来后,她直接进了卧室,在那张破桌子前摊开课本,这是目前唯一能助她实现梦想的途径。

  梦想,多牛逼闪闪的一个词。

  半夜时,房间外又传来她的哭声,她把头埋在被褥里,可那声音今夜似乎格外清亮,从四面方面钻进她的耳朵,毛孔。

  掀开被子,赤脚跳下床,拉开门她站在门口大喊;“大半夜,鬼嚎鬼叫,你不要活别人还要活。”

  瞬间,房间死寂。

  她狠狠地关上门,重新跳上床,拉上被褥埋头睡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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