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谊万万岁,万万不能睡_凹凸相对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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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谊万万岁,万万不能睡

  spanclass=ter傅首尔/span

  我有一对老友。

  男的叫老久,用奇葩不足以形容。老久喜欢陈奕迅也擅长《最炫民族风》;迷恋高圆圆也爱苍井波多玛利亚;狗嘴吐不出象牙却写得一手好文章;情商智商双高却从来不按常理出牌。他身披潮牌七彩锦,脚踩限量风火轮,是帅到爆表的怪咖,是憧憬“百人斩”的骚包,是残留可爱气质的混蛋。

  跟这样伟大的男人做朋友,三观每天被轮奸几百遍,能顶住摧残的必然是同样伟大的女人。

  这个伟大的女人吃饭必有汤,江湖名号“汤母”。汤母是我见过气质最接近艾薇儿的中国姑娘,皮肤比奶油雪糕还白,尖下巴,亚麻色长卷发,锁骨手腕皆有刺青。她静默站那儿时特别美,像魔幻片里的女精灵bbr/abbr,但是她不能说话,只要她开口,任何一句话都会破坏美感。她常年以老烟鬼的姿态吞云吐雾,声带嘶哑,表情浮夸,哭必动地,笑必仰天,一言不合,骂你老妈。

  老久是文案,汤母是设计。搭档七年,好得穿一条裤子,经手的恶俗低能广告加起来能绕冥王星一圈。共同的事业目标是坑得客户没裤子穿。两个人像一艘飞船上下来的外星人,笑点高到没朋友,只有彼此在一起时才会哈哈大笑,在任何事情上都狼狈为奸。

  老久家有几个臭钱,女朋友走马灯一样换,从白兔萝莉绿茶婊到御姐mark/mark人妻学生妹,类型跨度比太平洋还宽广。汤母境况一般但也不闲着,她的男朋友只有一个类型,混混儿。而跟混混儿谈恋爱的唯一好处,就是外型上越来越像艾薇儿。

  老久一直在甩人,汤母总是被人甩。s./s

  汤母每次分手势必拔刀相向,血溅五步,一场恶战后披头散发地拖着行李箱,站在街头昏黄的路灯下给老久打电话。然后老久飙车来接她,俩人一起骂混混儿祖宗十八代,七大姑八大舅四姥爷……然后宵夜,然后一块儿回老久家住,特别纯洁的同居,直到她找到下一个混混儿。

  老久谈得长的女朋友都熟悉汤母,连环夺命Call的时候,老久总是正气凛然地说:“我和汤母在一块呢!”

  有了这句话,女友们无比放心地挂电话。

  汤母对此特别郁闷,有次撸串时问我:“姐大小算个美女,就这么没竞争力吗?”

  我瞟她一眼不吭声,汤母是个极度缺乏观察力的女人。对有些男人来说,美丑不是问题,Size才是关键。老久的女朋友不论美丑胖瘦,个个前凸后翘,长腿大奶。汤母实在太瘦,乳房小得可怜,目测躺平就几乎没有了,摸上去和老久自己的应该没什么区别。

  我问:“你那么介意干吗?不会喜欢他吧?”

  汤母说:“绝无可能!”

  我问:“何以见得?”

  汤母说:“我表达感情的方式特粗暴,喜欢谁跟谁对着干,找茬儿挑衅折腾人。我对老久就不是,我特愿意跟他好好说话。”

  在谈得时间比较短的女朋友的面前,汤母则以分手道具的形式出现。

  老久一个电话:“汤儿,这个特难缠,赶紧来演我新欢。”

  汤母立刻连滚带爬地去了,被老久揽一揽,气得大胸姑娘吐血。

  我一直觉得,老久三生有幸,才修到汤母这样的朋友。他是普世价值观里最受贬损的那一类雄性—轻浮、冷血、风骚、花心、虚荣……凡是定义非好男人的词,几乎都能用在这货身上。然而在公共场合,但凡有人讲这货坏话(这种情况经常发生),汤母一定跟人家翻脸,结结实实地骂回去。

  汤母父母早逝,跟着奶奶长大,外表硬得像坚果,里面却像一盆黏稠的糨糊—不讲原则、不讲道理、只讲感情。这种女孩受不了别人对她好,动不动就赴汤蹈火、两肋插刀,所以特别好骗。

  我倒不觉得老久骗她,汤母跟我说过很多次,老久是对她最好的男人,可惜不来电。

  我问:“哪里好?”

  汤母说:“从来不叫我埋单,无聊时陪我说话,困难的时候帮我,我奶奶生病,他老借钱给我。”

  汤母还说:“男人给女人钱,要么有企图,要么就是仗义。”

  老久在汤母心里一等一的仗义。

  2013年初,老久交了新女友,养了两条狗,据说是真爱,我们都不信,但是汤母信。汤母说,这回老久动真情了,连才情都被激发出来,那一阵儿文思如尿迸,不但文案出色,还接了个专栏写。

  汤母发了疯地欣赏他,将他的每一篇文章倒背如流。有相当长一段时间,女友与狗是老久专栏的主要内容。他笔下,女友才貌双全,爱犬贤良淑德。

  到了夏天,老久却失恋了,女友带走了萨摩耶“Google”,把金毛“百度”留给他。不怎么失恋的人,失起恋来惊天动地。我们从来没想过,酒量大成老久那样,居然可以每晚都喝挂。我们送他回去,豪华的公寓脏得像垃圾场,地上随处可见空的啤酒罐,沙发上堆着满满的脏衣服,东一件西一件,茶几上是旧报纸和吃完没扔的饭盒。空气不好,令人窒息……饿疯了的百度差点儿扑倒汤母,不仅狗瘦毛长灰头土脸,而且明显被关得太久,超级神经质。

  老久大喊:“琪琪,冷静!”

  汤母吃了一惊:“琪琪不是你EX(前任)的名字吗?”

  老久继续面红耳赤地大喊:“说走就走,狗都不如!改个狗名羞辱羞辱她!”

  汤母后来说,这句话太他妈感人了。

  就是这样,汤母的笑点可以高到没朋友,泪点可以低到没观众。

  那段时间,汤母相亲认识了一个正经男,感情稳定,可她每天出来陪老久,帮他收拾房间、洗衣服、换床单、做饭……

  老久清醒时呵呵笑着说:“这是怎么说呢?没想到你还有这一面。受宠若惊啊,大可不必啊,你太仗义啦,不好意思啊,我太感动了,我请你吃饭啊,付你工钱也行……”

  一周之后,不再说请客。一个月之后,感谢的话变少。又过三个月,卫生没搞干净老久是要发火的。

  终于有一天,汤母打电话给我:“我和老久睡了。”

  我一点儿也不意外地说:“你完蛋了。”

  汤母叹气。

  我问:“你们现在什么关系?”

  汤母说:“我没问。”

  轮到我叹气:“没问清楚就睡?”

  汤母说:“我主动的,他喝多了激我,说哪怕我在他面前脱光,他都不会有反应。”

  “然后呢?”

  “然后我就脱光了啊。”

  “再然后呢?”

  汤母静默片刻:“再然后你可以去看A片。”

  两个月后的一个深夜,汤母打电话给我,让我去老久家楼下接她。她披头散发地拖着行李箱,站在昏黄的路灯下,瘦成一把骨头。

  我说:“走吧。”

  她说:“我听你的,每次都想问清楚。”

  “他怎么说?”

  “他说我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。”

  我点头:“这不说得很清楚嘛。”

  “可是我想做他女朋友啊……”汤母哭了。

  那天晚上我陪着她,骂遍了老久祖宗十八代。

  2014年底,汤母要结婚了,新郎是个工科男,常年把衬衫扎在裤子里,少言寡语,貌不惊人。汤母洗了刺青,黑头发清汤挂面,像没发育完全的女高中生。我把老久问我“该不该来婚礼,该不该随份礼”的微信给她看。那一刻,汤母的眼神失了焦,过了很久才说:“别叫他来。”又问我,“他结婚了吗?”

  我说:“没呢,跟以前一样。”

  汤母说:“别叫他来,我怕我想跟他走。”(妈的,写到这,我都有点儿想哭了。)

  汤母又说:“你知道吗?最坚韧的爱不是仰慕他牛逼,而是明知道他混蛋,却依然爱他。”

  昨天打电话给汤母,跟她商量写故事的mark/mark事儿,汤母说当然可以,不过要把她的至理名言写进去。

  我问什么至理名言。汤母说:“男人不能和丈母娘打麻将,女人不能跟好朋友上床,这两件蠢事儿就一个结果—必输无疑。”

  半暖的友情刚刚好,半暖的爱情却不够取暖。

  我一直在想,性这个字应该是女人造的,所以是心字旁。就像书上说的:“你只有通过女人心底才能到达其他地方。”

  所以友谊万万岁,万万不能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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